三甲进士在清朝的官职安排中, 通常被分配为翰林院修撰、编修或庶吉士,或者外放为知县、主事等官职。具体来说:
一甲进士
状元:被授予翰林院修撰,品级为从六品。
榜眼、探花:被授予翰林院编修,品级为正七品。
二甲进士
除传胪外,其他进士需经过朝考,通过后可获得翰林院庶吉士、给事中、知府、知县等官职,品级一般为正六品或正七品。
三甲进士
除一甲三名和二甲第一名外,其他进士需经过朝考,通过后可获得翰林院庶吉士、给事中、知府、知县等官职,品级一般为正七品或正六品。
综上所述,三甲进士的官职品级主要集中在正六品和正七品之间,具体职位和品级取决于个人在朝考中的表现以及是否有关系等因素。建议有意参加科举考试的人提前准备,以提高通过考试的机会,从而获得更好的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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