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师年度考核中,通常实行以下制度:
工作岗位责任制:
全体教师一律实行工作岗位责任制,坚持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及工作量等方面,采用百分制记分法进行评定。
考核程序:
考核分为学期初评和学年总评定两个阶段。考核程序包括个人自评、群众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审议三个阶段。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涵盖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班主任工作与教书育人、教学与教研工作、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出勤等方面。
考核方式:
考核以平时检查和评价为依据,建立教师年度考核档案记录,由年级、教研部门根据每季度的档案记录对每位教师的教育、教学、教研实绩进行逐项打分,并进行学期考核和学年总评定。
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晋升)职务、确定津贴、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评优的人员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
考勤制度:
教师必须遵守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严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迟到、早退、请假等考勤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并兑现相应的奖惩措施。
师德考核:
实行师德考核评比制度,促进教师以身立教,为人师表,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这些制度旨在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激励教师爱岗敬业、积极进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学校和地区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对上述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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