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对纪律的要求主要包括 “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些纪律是全体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规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政治纪律:
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的重要基础。
组织纪律:
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
廉洁纪律:
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
群众纪律:
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
工作纪律:
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
生活纪律:
要求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直接关系党的形象。
这些纪律相互联系、相互统一,涵盖党的纪律各个方面,体现了对党员的高标准严要求,为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供了有力武器,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的各项任务提供了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