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版)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中的具体情况,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办学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凡住校学生必须由生活辅导老师进行造册登记,统一安排床位。
第二条住宿学生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遵守宿舍纪律,服从辅导老师以及各宿舍室长的管理安排。
第三条凡住宿学生在别人宿舍无人时不得进入他人宿舍,不得随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
第四条非住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区,学生家长要求找学生时须由管理员传达或陪同。
第五条住校生必须遵守宿舍请假制度。
第六条住宿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如确需调换,须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办理调换手续。
第七条上课铃响,由管理员清查宿舍人员,确保上课期间宿舍无人,禁止学生课间回宿舍,上课时间留在宿舍的须有请假条。
第八条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生活秩序。严禁在宿舍楼前内大声喧哗,打闹或进行剧烈的体育运动。严禁在宿舍打球,一经发现,没收。严禁在宿舍内打牌,或搞其它影响休息秩序的娱乐活动。
第九条住宿学生应保持室内外卫生,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第十条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楼内的各种公共设施。
第十一条节约水电,室内严禁乱扔,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
第十二条住宿学生应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员汇报。
第十三条严禁在室内,走廊里燃烧物品;各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物品等,凡借用他人物品,须经人同意。
第十三条不得在寝室放现金,有现金可交生指老师代管;不得把贵重物品放寝室内;箱子必须加锁,严防失窃,如有失窃应及时向生指老师、教导处报告。未经他人同意,不得随便动用他人用品,否则以偷窃论处。
第十四条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注意防盗、防火、防触电等。如发生意外事故,及时向学校报告。不得动用灯管、插座等。
第十五条爱护寝室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严禁在寝室内玩牌;不得在寝室外、走廊踢球,不得在寝室内就餐;禁止在走廊、楼梯口打闹追逐。
第十七条离开宿舍前要关好水龙头,掩好窗,关闭或切断所用电器或电源,并全面检查宿舍安全,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八条星期天回家,去亲友家,上街购置物品,要向管理人员请假。严禁私自外出,严禁去不安全的地方玩耍,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九条要安全节约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用电炉、电热毯、热水器、取暖器、理发器、充电器,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本人自己负责。
二十分条严禁在宿舍内点燃蜡烛,燃烧废品废物,严禁吸烟、酗酒、打扑克、下象棋、赌博等活动。
二十分三条严禁将酒精,易燃易爆物品,有害物品,刀具等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宿舍。否则造成意外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十分四条要讲究个人和室内卫生,要保持室内外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严禁在墙壁上、床架上、门窗或玻璃上乱张贴、画画、钉钉子,严禁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下水池中不乱扔废物。
二十分五条必须按指定寝室、床位就寝,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保持好自己所在区域的卫生。不得随意将课桌椅搬回寝室,如确实需要须征得学校同意。
二十分六条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室员要服从寝室长管理,不无理顶撞,寝室成员团结友爱,生活上相互关心照顾。寝室长忠于职责,重大情况及时汇报。
二十分七条学生在指导的地点洗脸、洗脚,节约用水。除了学校提供保温桶外,每四位学生准备一个暖壶。
二十分八条由学校教导处负责住宿学生管理工作,生指老师主持日常事务工作。
二十分九条要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按时作息,(早6:30起床,晚10:40熄灯)听从管理人员安排。
二十分十条住宿生应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推荐阅读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