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确保反恐怖主义工作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以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
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既要依靠专门机关的专业力量,又要充分发挥群众路线的优势,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防范为主、惩防结合:
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要以预防为主,同时兼顾惩罚和防范,做到防患于未然。
先发制敌、保持主动:
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要采取主动措施,尽早发现并制止恐怖活动,防止其扩大和升级。
依法进行:
反恐怖主义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尊重和保障人权:
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必须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
综合施策、标本兼治:
反恐怖主义工作要采取多种措施,既治标又治本,从根本上消除恐怖主义滋生的土壤。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反恐怖主义工作的法律基础和指导方针,旨在确保反恐怖主义工作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同时保障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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