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诚信状况主要分为以下四类,依据统计信用评价体系划分:
统计守信企业
该类企业统计工作规范,数据真实可靠,长期无统计违法行为记录,是统计工作的标杆。
统计信用异常企业
存在统计违法行为但未达到严重失信标准的企业,例如数据填报不及时、数据质量不达标等。
统计一般失信企业
统计违法行为较为严重,但未达到严重失信程度,可能涉及多次违规或情节较重的情况。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
因统计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存在严重统计失真、瞒报等行为,信用受损严重。
补充说明
信用评价依据“三个谁”原则,即谁统计、谁负责、谁公示,国家统计局等机构可通过数据核查企业信用。
企业征信报告包含基本信息、信贷信息、公共信息和声明信息,用于综合反映企业信用状况。
以上分类体系由国家统计局主导,适用于企业统计信用管理,与其他信用评级体系(如AAA至C级)的划分标准不同。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