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芳斗艳”是一个汉语成语,指植物竞相开放以展示艳丽色彩和形态,常被用来形容花卉竞相绽放的景象。其含义和用法可总结如下:
一、基本含义
字面意义 指植物(如花卉)竞相开放,通过奇异、艳丽的色彩和形态争奇斗艳,彼此比拼高低优劣。
引申意义
比喻人们(尤其是女性)竞相展示自己的美丽、才华或成就,以获得他人的赞赏或竞争优势。
二、出处与背景
文学出处: 该成语出自清代赵翼《白雪遗音·玉蜻蜓·游庵》:“斗艳争芳惟粉黛,当年大小慕乔公。”原指女性以容貌、才华争宠,后泛指男女间的争艳行为。 历史典故
三、近义词与反义词
近义词:争奇斗艳、争妍斗艳、姹紫嫣红。
反义词:含苞待放(未开放)、默默无闻(无争斗)。
四、用法示例
自然景观
“西湖十景”中的“苏堤春晓”,桃花、柳絮争芳斗艳,形成春日美景。
人物行为
“舞台上的两位演员争芳斗艳,观众掌声雷动”,形容表演竞争激烈。
五、文化内涵
该成语反映了人类对美的追求和竞争心理,既包含对自然生命力的赞美,也隐含社会文化对颜值和才华的价值观念。在文学创作中,常通过“争芳斗艳”营造艳丽氛围或隐喻人性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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